2020年1月3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国务院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6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最新《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牙膏参照本条例有关普通化妆品的规定进行管理。牙膏备案人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功效评价后,可以宣称牙膏具有防龋、抑牙菌斑、抗牙本质敏感、减轻牙龈问题等功效。牙膏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拟订,报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发布。
针对2021年实施的各项管理办法、工作规范、技术指南等一系列政策。在产品备案过程中是否会有检测项目不清晰?备案流程不清楚?备案审核问题频出?
NOA|挪亚围绕化妆品打造了一流的测试平台,为客户提供产品备案检测、配方设计稿法规审核、产品安全性评估、功效评价项目检测、系统操作指导、法规知识解答等等,以专业的检测能力为客户助力。NOA|挪亚的一站式方案能够协助企业生产满意、安全和有效的化妆品,在产品研发和生产的任何阶段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分析、检测、测试、研究开发、法规咨询等技术服务。
牙膏功效测试项目
• 洁白牙齿 | • 保持口腔健康 | • 抗牙本质敏感 |
• 减少牙菌斑 | • 减轻牙渍 | • 除渍增白 |
• 清新口气 | • 减少软垢 | • 抗牙结石 |
• 维护牙齿和牙周组织(含龈)健康 | • 抑制牙菌斑 | • 减轻牙龈炎症 |
根据《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第十九条规定:化妆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应当简明扼要地列出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内容,至少包括以下信息:
(1) 产品基本信息;
(2) 功效宣称评价项目及评价机构;
(3) 评价方法与结果简述;
(4) 功效宣称评价结论,应当阐明产品的功效宣称与评价方法与结果之间的关联性。